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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阳教育系统对重空气污染提新预案 可停课

2016-08-31 23:36
昨日,沈阳下发教育系统应对重污染天气新预案。
  
《沈阳市教育局重污染天气应急专项预案》经过修订后,由原来的三级预警调整到四级预警,适用于全市中小学校(含中等职业学校、外籍人员子女学校)及幼儿园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。
 
根据市政府应急办的重污染天气蓝色预警、黄色预警、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级别,全市中小学校、幼儿园应急响应级别分为四级,即四级应急响应、三级应急响应、二级应急响应和一级应急响应。预警信息发布同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,各区、县(市)教育局、直属学校要按照各自专项预案采取应急响应措施。预警解除信息发布后终止应急响应。本次修改明显变化的是,当沈阳市指挥部办公室启动红色预警并预判未来1天空气质量指数达到500时,经市政府同意,组织相关学校、幼儿园落实停课措施。
 
预案指出,沙尘暴天气期间不适用本预案。《沈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(修订)》、《沈阳市教育局重污染天气应急专项预案》
 
蓝色预警
 
对连续2天全市空气质量指数(AQI)介于201至300之间重污染天气的预警。
 
四级应急响应措施
 
全市中小学校、幼儿园注意保持校园及教室内干净卫生,同时减少户外活动(包括体育课、早操、课间操、跑步等),集会等露天活动可改为室内进行。做好空气污染防治和应急保护基本知识宣传普及,提醒低龄学生、患心脏病、肺病及其他慢性病的师生、特异体质师生等易感人群做好防护措施,引导学生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。
 
黄色预警
 
对连续3天全市空气质量指数(AQI)大于200,且未达到橙色和红色预警级别重污染天气或连续2天全市空气质量指数(AQI)介于301到500之间重污染天气的预警。
 
三级应急响应措施
 
全市中小学校、幼儿园注意保持校园及教室内干净卫生,同时减少户外活动(包括体育课、早操、课间操、跑步等),集会等露天活动可改为室内进行。做好空气污染防治和应急保护基本知识宣传普及,提醒低龄学生、患心脏病、肺病及其他慢性病的师生、特异体质师生等易感人群做好防护措施,引导学生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。
 
橙色预警
 
对连续4天及以上全市空气质量指数(AQI)大于200,且未达到红色预警级别重污染天气或连续3天全市空气质量指数(AQI)介于301到500之间重污染天气的预警。
 
二级应急响应措施
 
全市中小学校、幼儿园停止户外活动(包括体育课、早操、课间操、跑步、升旗仪式、集会等露天活动),所耽误体育课可采取调课方式或转为室内体育课,以保证课程计划落实。提醒在校师生(特别是低龄学生、患呼吸道、心脑血管疾病的师生、特异体质师生等易感人群)最大限度减少外出,外出期间尽量采取防护措施。学校教室及楼道门窗关闭,学生上下学路上戴口罩,发现学生有不适症状,要及时就医,并通知学生家长,上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。
 
红色预警
 
对连续4天及以上全市空气质量指数(AQI)介于301到500之间重污染天气或1天及以上全市空气质量指数(AQI)达到500的重污染天气预警。
 
一级应急响应措施
 
落实中小学校、幼儿园停止户外活动措施。当市指挥部办公室启动红色预警并预判未来1天空气质量指数达到500时,经市政府同意,组织相关学校、幼儿园落实停课措施。区、县(市)教育行政部门在实施前,应报当地政府和市教育局备案。市直属学校按属地化管理原则实施,实施前报区教育局、市教育局备案。停课前,中小学校、幼儿园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,防止停课期间发生意外事故。各学校要指导学生科学安排自学计划,适当布置自学内容,可以安排网上学习或电话辅导。有留校学生的学校,学校应当全天开放图书馆、运动馆等室内活动场所,安排组织好在校住宿学生室内活动,要安排专人负责安排好学生日常活动,待天气好转后另行安排时间补课。要加强门卫、宿舍等管理,严防学生私自外出,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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